律师解析:
代物清偿必须具备的条件:
1、须原有债的关系存在;
2、须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
3、须有
当事人的合意;
4、须有
债权人等有受领权的人现实地受领给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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