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民结(离)婚、
购房、
直系亲属投靠需办理户口移入或移出者,持需要提交的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属于婚迁的凭《结(离)婚证》、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2、属于居民入住新建(购)住宅的凭《
房屋所有权证》或《住房证》或
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持居民户口本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3、属于投亲的凭直系
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4、迁往农村的,需个人书面申请、村委会、乡(镇)政府同意接收证明,持居民户口本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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