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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有哪些

时间:2024.02.26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223人
律师解析:
抵押质押的区别:
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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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抵押贷款的流程如下:1、借款人向贷款银行发起抵押贷款申请。2、贷款银行对贷款的申请进行审批。3、借款人办理担保手续,将抵押物抵押给贷款银行。4、签订贷款合同。5、贷款......

区别:最高额保证是对将来发生的不确定债务担保,设定的担保对象一般是将来发生的债,这些债务将来是否发生是不确定的,债务额是多少也不确定。普通保证是对实际发生或已确定、特定的......

1、倒推抵押物应达到的评估总价值;2、对目标抵押物进行评估,得到最大评估单价,计算出所需的抵押物的面积数;3、画出符合银行抵押贷款条件的土地区域;4、到国土局地籍科进行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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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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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播放量:1487 2022-06-08
刘双律师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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