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2、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
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则,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八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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