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李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擅长“经济犯罪”、“公司类犯罪”、“刑民交叉”、“刑行交叉”业务,熟悉企业和公司业务,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长期受邀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代理的大量诉讼案件中,归纳总结了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点,协助企业在管理运营中全面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诉讼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改判无罪”等良好辩护结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李宁律师案前调查深入细致,案件分析准确清晰、法庭辩论缜密犀利,充分保证委托案件高胜诉率。面对强势压力,李宁律师敢辩善辩的风格,原则性灵活性创造性结合的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成功案例(部分)】 成功辩护广东广州某投资集团副总157亿诈骗案; 四川泸州徐某寻衅滋事二审改判无罪案; 孙某非法经营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成功; 长沙某某医疗器械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某非吸案二审发回; 孙某某涉案400多万元诈骗,成功取保后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并最终判处缓刑; 央企总监赵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代理后成功将第一被告变更为第三被告,量刑减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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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不是一个单独的罪名,它实际上是一个概括性的术语,用来描述与公共安全相关的犯罪活动。这些犯罪活动的具体情况也各不相同,量刑标准也因具体情况而异。例如,“放火罪”实际上是对公共安全的严重威胁。如果没有造成严重损害,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放火行为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刑法中的一个重罪,量刑标准既广泛又严格。一般来说,如果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刑期会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但如果对他人身体造成严重伤害,导致人员死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刑期会增加到十年以上、终身监禁甚至死刑。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量刑裁决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实施手段、造成的危害结果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意等多个因素。

危害公共安全罪并不是单指某个罪名,它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涉及的犯罪活动比较多。像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这些,都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且,这些罪名的立案和起诉标准也不一样。比如放火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足以对公众安全构成威胁的放火行为,不论其是否已经导致了严重的后果,都应当被视为符合立案条件并进行追究。

对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案件,很多情况下罪犯会被剥夺政治权利。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个大概念,下面分了好多小罪名。要是有人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比如纵火、爆炸、扔危险物质,对公共安全损害特别大,社会影响特别严重,那裁判机构就可能根据《刑法》规定,给罪犯加上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种犯罪类别,性质特别严重。其具体罪名有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这些犯罪的显著特征是,其行为影响范围大,可能对无辜平民的生命健康、重要公共和私人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例如,放火罪就是故意纵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及公共安全的恶劣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