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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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义务源于成年子女对父母的基本抚养责任,无论父母婚姻状况如何。子女未履行赡养导致父母生活困难,有权索要赡养费。孙辈在经济条件允许时,需赡养无抚养能力的祖父母。丧偶后,继续赡养对方父母者可成为继承人。外孙对外婆的赡养属第二顺位,仅在特定条件下执行。

中国传统伦理倡导儿媳应赡养公婆,虽法律无明文规定,但道德责任在焉。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而成年子女则需赡养父母。公婆与儿媳的亲属关系虽似父母子女,但非法律上的直接义务,所以不存在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儿媳没有直接赡养婆婆的义务。赡养责任主要由子女及其他法定责任人承担。儿媳的赡养行为被视为协助配偶履行义务,且此义务仅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然而,法律鼓励丧偶儿媳积极赡养公婆,并在一定条件下赋予其遗产继承权。但此为非强制性规定,儿媳无法定赡养职责。

在丈夫离世后,儿媳没有法律义务赡养公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赡养公婆的责任主要由直系亲属如亲生儿女承担。尽管儿媳在丈夫在世时有协助照顾公婆的责任,但随着丈夫的离世,这一责任也随之消失。因此,儿媳在丈夫去世后不再负有赡养公婆的法律义务。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丈夫在婚姻中需对妻子提供经济和生活上的支持。法律强调夫妻间的相互扶持和帮助的平等义务。若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另一方需承担赡养和日常照料责任;一方患病时,另一方应提供医疗和护理支持。双方都应自觉遵守并履行这一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