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浩天(成都)律师事务所
杨雅丽资深律师,擅于学以致用,专业的的分工做专业的事。为委托人提供解决直接问题的方案,还应未雨绸缪,提前规避不必要损失。以团队方式提供法律服务。团队优势:常规法律服务(如合同纠纷、债务追索、侵权索赔、婚姻继承、劳动纠纷),我们团队都能提供。另,对于公司法律顾问事务,我们团队均能提供服务:如公司对外往来商务合同审查,对外投诉、诉讼/仲裁处理,行政机关有关事务处理或报告,对外股权转让,债务追索;公司对内管理规则制度建立健全、员工劳务纠纷、法律基础知识培训、股权内部转让等都可以提供解决方案或提前做好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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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通常承担房屋责任。若男方婚前支付房屋首付款且房产证书仅登记男方名字,婚后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但首付和婚前偿还贷款部分不属于女方权益。女方欲将婚后首付及婚前偿还贷款部分纳入共有财产,可至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签订书面财产协议明确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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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后,若有一方父母为子女购置房产,并不必然地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具体而言,如果购房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其父母明确指出该房屋仅赠与其子女及其配偶中的某一方,那么这部分房产将被认定为该特定方的个人财产。然而,倘若父母并未作出上述明确表述,则此套房产将作为夫妻双方的共有产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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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夫妇决定解除婚姻关系,首先应就夫妻共有财产问题展开积极协商,如无法达成共识,则可向法院寻求裁决。法院将依据共有人产的具体状况,遵循优先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以及女性及无过失一方合法权益这一基本原则来作出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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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中,父母为子女购房常被视为赠与。根据法律,未婚夫妻婚前购房,父母出资视为对子女的单独赠与,除非明确表示共同赠与。婚后父母出资,则按协议处理;无协议或不明确,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归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