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盛义(铅山)律师事务所
简介:汪佳兴律师,江西盛义(铅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一直勤勉敬业、踏踏实实,具有高度责任心,努力做到当事人满意,争取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擅长:人身损害、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领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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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描述来看,是可以掉头的。因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中的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1、在左转车道行驶,没有掉头灯时,当车辆在左转车道行驶且未驶过停止线,而路口为虚线的,此时掉头不受红灯限制,可以掉头,但要避让其他车辆。2、在左转车道行驶,当车辆未驶过停止线,而路口中心隔离设施有掉头通道的,此时掉头不受红灯限制,可以掉头,但要避让其他车辆。

左转灯红时,车辆一般不可掉头,违反将按闯红灯处罚,扣6分并罚款200元。但以下情况例外:设有掉头缺口或专用引道、无单独掉头灯但有左转灯的路口,以及未设“禁止掉头”标志和红灯的路段。遇到红灯掉头时,需根据路况和标识判断,确保安全并遵守规定。

路口左转遇到红灯,调头需视情况而定:若标志禁止左转,红灯时不可掉头;若无禁止左转标志,红灯时可掉头;若道路中央有虚线缺口且无禁止掉头标识,也可合法掉头,但实线或标识禁止则须停至停车线后。掉头时不得越线或妨碍其他车辆,尊重对向车权益,违规掉头可能面临罚款和扣分等处罚。

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的前提下,若您驾驶的车辆在左转调头车道上,且确保不阻碍已放行的直行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绿灯亮起时是可以进行调头操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