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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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咱们国家《民法典》里第六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你看,这个保证合同,它既可以写成单独的那份书面合同,也能藏在主债权债务合同里面当个小尾巴。要是有个人突然跳出来,用书面的方式给债权人打包票,然后债权人也没啥意见就收下了,那这个保证合同就算是成了。但是,如果那个借条上面压根儿就没提过什么担保,那就说明没有明面上的书面保证合同。

如果你的借条上没写清楚保证期间是多长时间的话,或者说约定得模棱两可,那保证期间就是从你还债期限结束后开始算起,大概有半年。另外,如果你和欠钱的人在借条上没明确你们什么时候要还这个钱,也就是说你们约定得很模糊,那么保证期间就会从你要求他还钱的那个时间段开始算起。所以如果你的借条上没写明期限,那担保人的责任就要按照上面说的这些来确定保证期间了。

借钱给别人的话,最好还是签个书面协议,不过,人家两个普通人之间,如果觉得没那个必要,那就不用搞得那么正式了。这句话里其实也没说清楚,借款合同里面是不是非要有担保人才行。所以,要是你跟朋友之间的借款合同上没提到担保人这个事儿,但你们俩私下里有别的约定,而且这个约定又合法的话,那这份借款合同就是有效的。不过,要是借款合同上连担保人都没提,那以后出了问题,要确定谁来承担担保责任可就有点麻烦了。

在无借据情形下,证实担保人的真实性可采用多样化手段。首先,我们可以依赖当事人的口述阐述,包括借款方和放款方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这一议题上的陈述。其次,如果存在与此相关的书面材料,诸如保证金协议、担保申明、银行转账明细等,同样可被视为有效证据。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当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时,有权请求借款人提供适当的反担保措施。这样的规定实质上是为了降低保证人自身承担的风险。在实际操作中,反担保措施可能表现为借款人向保证人开具的担保书、提供的抵押或质押物等多种方式。尤其在涉及到借款担保业务的场合,保证人往往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以便在借款人无法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