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旭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阴市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江阴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法律课程讲师、现执业于江苏天旭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刑事辩护和预防企业刑事犯罪:本人曾在检察院工作多年,对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较为了解,能够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曾在某投资集团公司担任法务主管一职,对企业内部管理和对外风险防控较为擅长,可以有效的保障企业和企业家触及刑事犯罪,避免合法权益遭受不必要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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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员工入职时提供虚假学历,则根据法律,该行为会导致劳动协议无效。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无需支付赔偿。如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员工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直接损失。但因劳动力已消耗,已支付工资不再追回。虚假学历是严重的欺诈行为,员工应为此承担法律后果。

员工入职后被发现伪造学历,尽管应被解雇,但已付出的劳动应获得薪资报酬。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用人单位须支付报酬。拒不支付者,将面临额外责任,需支付不低于50%且不超过100%的罚款。

员工使用虚假学历入职,若仅为求职而非诈骗,通常不构成欺诈。但若有故意以假学历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则涉嫌商业诈骗。对此,相关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拘留五至十五天及五百至一千元罚款的处罚。

不属于诈骗,1、劳动者以欺骗的手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需依法支付报酬;3、劳动者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