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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申请书交给谁

时间:2025.01.29 标签: 诉讼仲裁 诉讼管辖 阅读:1156人
律师解析:
一般需要向主审法官递交书面撤诉申请书。
在递交撤诉申请书后,由法庭审查后决定是否准许撤诉。如果人民法院没有准许撤诉,并且在经传票传唤过后,原告还是无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则可以缺席判决,不利后果由原告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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