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订立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补充协议具体怎么规定的呢

刑事辩护补充协议具体怎么规定的呢

时间:2025.05.24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订立 阅读:1160人
律师解析:
刑事辩护补充协议具体是主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诗语律师

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

刘诗语律师,河南科技大学毕业,法学,管理双学士学位,现于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擅长业务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医疗纠纷、侵权纠纷、知识产权、婚姻继承、经济纠纷、劳动工伤、法律顾问等。以开放的法律思维、专业的法律功底,诚信负责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