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陈萃璐律师,985院校硕士毕业,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律师。生于法律世家,父亲是一位从业多年的老律师,深受父亲熏陶,对律师行业充满敬畏。陈萃璐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做事认真负责,专长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从业以来代理的数百起案件中大多数案件均以胜诉或调解结案,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深受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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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登记为双方共有的情况下,其所有权的分配方式是怎样的首先,我们要明确,若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即自行购置房产,并且在婚后成功完成所有权登记手续,将此套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产便无法被视为共同财产,而是被视为其个人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另一方并无权利要求对此进行分割。

情侣未办合法婚姻登记时,同居期间的收益和财产被视为共同财产。处理遵循协议优先,无协议则平均分配,但会考虑各方贡献、需求及特殊困难,给予合理倾斜。

情侣未办合法婚姻登记时,同居期间的收益和财产被视为共同财产。处理遵循协议优先,无协议则平均分配,但会考虑各方贡献、需求及特殊困难,给予合理倾斜。

冒名登记的婚姻只要不存在胁迫情形的,仍属于合法有效的婚姻,离婚后分财产可以双方协商,也可以由法院判决。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

关于未登记婚姻(同居)的财产分配,遵循三大原则:双方自愿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全面审查并保护无过错方及未成年子女、女性权益。财产归属考虑特殊情形,债务通常双方共担。特殊情况下,法院可能调整份额或要求援助。具体运用需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