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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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金融票据诈骗罪,如使用伪造、变造或作废票据,冒用他人票据,签发空头或与印鉴不符支票骗取财物等行为,根据情节不同,量刑分为:数额较大,五年以下徒刑并处罚金(2-20万);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并处罚金(5-50万);数额特别巨大或有特别严重情节,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5-50万)或没收财产。

持有虚假发票进行诈骗构成票据诈骗罪,金额较大者可判五年以下徒刑及两万至二十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刑期升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罚款增至五万至五十万元。金额特别巨大者,刑罚更重。

票据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金融票证欺诈手段获利。根据金额大小和情节严重性,量刑各异:诈骗金额在特定范围(20万以下)者,可判五年以下徒刑并处罚金(2万-20万);涉及巨额或严重情节者,刑期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罚金5万-50万;数额巨大或情节极端严重者,可能面临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罚金5万-50万,甚至没收财产。

票据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金融票证欺诈手段获利。根据金额大小和情节严重性,量刑各异:诈骗金额在特定范围(20万以下)者,可判五年以下徒刑并处罚金(2万-20万);涉及巨额或严重情节者,刑期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罚金5万-50万;数额巨大或情节极端严重者,可能面临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罚金5万-50万,甚至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