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恶意拖
欠信用卡1.5万,若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会被追究
刑责。
认定需是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限额或期限透支,经两次有效
催收超三个月仍不还。
2.1.5万未达“
数额较大”(五万以上)标准,通常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3.银行会
民事诉讼追讨欠款,持卡人
败诉需还本金、利息和
滞纳金等。
若拒不履行判决,银行可
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案情回顾:小朱持有一张
信用卡,透支了1.5万元后开始恶意
拖欠还款。发卡银行对其进行了两次有效催收,且时间已超过三个月,小朱仍未归还欠款。银行认为小朱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欲追究其刑责,而小朱则觉得自己欠款未达一定数额不构成
犯罪。
案情分析:1、认定
信用卡诈骗罪需满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但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才属“数额较大”标准,小朱欠款1.5万未达此标准,一般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银行虽不能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小朱刑责,但可通过民事诉讼追讨欠款。若小朱败诉,需偿还本金、利息和滞纳金等。若小朱拒不履行判决,银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小朱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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