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蔡志强律师从事多年专职法律服务工作至今经手的婚姻案件几百余起,涉及的领域包括婚姻关系谈判和调解、离婚孩子抚养权纠纷、离婚财产纠纷、家暴和婚外情及婚内财产调查取证、婚姻修复和挽救、涉外离婚纠纷、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等,具有非常丰富的诉讼和谈判的经营及技巧,擅长于处理各类婚姻家事案件、民商事经济纠纷以及家族财富管理与继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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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没有领结婚证的两个人,如果在之前就表明了真实想法,还签订了协议,只要协议里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违背公序良俗,那这个协议通常就是有法律效力的。特别是关于财产分配的协议,如果所有权的归属能够被清晰、合理地界定,司法机关通常会认为它是有效的。

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中,财产分配主要看双方是否有财产归属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么财产将被视为共同共有,在分割时需要考虑各种因素,例如贡献大小、生活需求、子女情况以及女方的权益等。如果能够证明某些财产属于个人所有,那么这些财产将归个人所有。

未在二十年婚姻期间领取结婚证书的情况需视具体情况处理。1994年2月1日前的同居且有夫妻名义的事实婚姻,视为事实婚姻,需补办结婚登记。1994年后同居,则不受事实民法典保护,按同居关系处理,无须结婚证书,亲属身份和家庭地位由相关法规调整。

男方婚前隐瞒病情时有发生,虽违法但非婚姻无效直接原因。女方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请求撤销,我国法律仅规定重婚、近亲及未成年结婚为无效婚姻。患重病者须婚前告知,若故意隐瞒,另一方可在知情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女方有法定权利主张这一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虚假结婚年龄可能导致婚姻无效。四种情况构成无效婚姻:一是重婚;二是双方为禁止结婚的近亲属;三是婚前患有不适宜结婚的疾病且婚后无改善;四是在未达法定婚龄时结婚。这些条件任一满足,婚姻即被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