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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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另外,上了黑名单贷不了款、不能注册公司、不能高消费。

没关系。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单位的股东是不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公司如果是在对外承担债务的情况下进入黑名单或被例如经营异常名单进而被吊销的,且股东在公司被吊销后没有及时清算的,股东将与公司一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有的。法人、股东名下其他公司不能变更,不能迁址,发票不能增量;税务非正常不仅限制法人、股东,还会限制财务负责人、半税人员以及购票人;限制法人、股东高消费,不能贷款款买房、买车,不能领取养老保险;将限制法人、股东出行,不能称作高贴、飞机;等等。

公司欠债的情况下股东当然不会上黑名单,不仅如此,股东在正常情况下都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公司资不抵债,要查封和拍卖的也是公司的资产,而不会影响到股东个人财产,股东抽逃出资的才要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