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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进行执行担保

时间:2024.03.01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267人
律师解析:
进行执行担保的程序如下:
1.被执行人主动提出申请。
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要想达到延缓执行的目的,应当主动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担保的申请。
2.移交担保物或办理登记手续。
当被执行人或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时,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移交质物或办理登记手续。
3.经申请人同意。
被执行人在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担保申请后,须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取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
4.人民法院审查。
5.人民法院认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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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佳妮律师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

专业擅长处理劳动工伤、债权债务、婚姻家事,合同事务等一般民商事业务,办理过多起疑难复杂的合同纠纷案件。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办理过多几百起民商事案件,具有非常丰富的实务经验。有着强烈的责任心,本着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效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多次得到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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