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不能,办理
户口迁移必须携带户口簿,如果没有户口簿,可以带
身份证到
当事人户籍地派出所申明原户口簿遗失,要求补办即可,户籍民警需要出具新的户口簿给当事人,然后再办理户口迁移。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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