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李玲律师,现任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所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委员会委员,凤城女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团成员,泰州市电视台生活有法栏目特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遗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内的案件代理和业务理论研究。 执业以来,致力于通过合规体系为客户规避风险,通过诉讼技术为客户化解矛盾,代理或处理大量重大案件/项目。李律师拥有夯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从客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快速找出案件症结点,同时在庞杂的法律规定中理清法律关系,给予当事人最优的解决方案。并且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坚守律师专业化道路的探索,坚持收集、分享各大领域的新闻资讯、案例、判决等信息,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秉承“恪尽职守,臻于至善”。 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13121662666,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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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驾驶员刹车板或方向盘的行为涉嫌危害公众安全罪,这是因为它严重危害了公众的共同利益,包括社会共同体的财产安全和人员安危。此罪是指行为者故意或疏忽地威胁无辜不特定群体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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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入住宅罪涉及擅自闯入私人住所,违背居民情感期望或未经许可进入住宅并拒绝离开。该罪侵害住宅安宁,犯罪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蓄意为之,明知违反屋主意愿或扰乱住宅安宁,积极入侵或不退,即构成此罪。量刑上,非法侵入者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人员滥用权力则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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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妇女卖淫罪存在未遂情况。根据我国刑法,只要行为人意图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女性从事色情行业,即视为开始实施犯罪。若最终未能成功迫使女性卖淫,则构成该罪的未遂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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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素: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上需故意,侵犯客体为交易对方和市场的正常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参与招标拍卖等,情节严重。依中国《刑法》第226条,此行为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