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时间:2025.01.23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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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股东如认为公司拒绝查阅的理由不合理,有不当之处,则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因此在
股东知情权纠纷中,主要需要以下
证据:
1、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证据。
提供证明在持股期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作为
起诉材料。
2、股东应当提供证明已经向公司提交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并说目的的书面申请,且自提出书面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公司未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七条
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第九十七条
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诉请求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公司有证据证明前款规定的原告在起诉时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在持股期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依法查阅或者复制其持股期间的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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