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经营管理精选解答 > 股份转让协议哪些情况下无效

股份转让协议哪些情况下无效

时间:2025.05.19 标签: 公司经营 经营管理 阅读:1000人
律师解析:
股份转让协议下列情况下无效:
1、股份转让协议的当事人恶意串通,意图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2、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股份转让事项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没有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股份转让协议下列情况下无效: 1、股份转让协议的当事人恶意串通,意图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2、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股份转让事项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 更多>>
  • 股份转让协议下列情况下无效: 1、股份转让协议的当事人恶意串通,意图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2、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股份转让事项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 更多>>
  • 股东之间可以转让股份,但是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但是公司章程规定不可以转让的除外。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 更多>>
  • 股份私底下转让有效,但是没有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会受到处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 更多>>
张雄涛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