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将
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具体的是:
一、营利法人。
以取得利益分配给股东等
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包括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
企业法人等。
二、非营利法人。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盈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三、特别法人。
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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