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班。周末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民政局工作人员一般不上班的,可以选择周一至周五办理。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咨询该律师1192人阅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任何一方离世后的一年内,婚姻各方及利益相关者均有权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然而,在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理此类案件时,不适用庭前调解程序。法院应依法对婚姻无效案件进行严谨审判,确保裁决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1693人阅读
依据我国《民法典》,男士需满二十二周岁,女士需满二十周岁方可申请结婚登记。这是法定婚姻门槛,也是区分合法与非法婚姻的重要界限。但到达这个年龄并不意味着必须结婚,政府倡导晚婚,鼓励个人根据意愿和状况适时选择。因此,法定婚龄与晚婚倡议相辅相成,婚姻登记机构应对符合条件的选择结婚者开放办理手续。
1527人阅读
通常,如果双方未结婚或婚后未共同生活,可以根据法律要求退还彩礼。发生争议时,首选通过协商解决问题,达成共识后可签署协议。若协商无果,可以准备起诉书和彩礼支付证据,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在此过程中,务必确保所有行动都符合法律要求,以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1771人阅读
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未达到法定婚龄(男22岁,女20岁)及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无效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同居财产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公平裁决。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