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咨询该律师
咱们在签个人借款的借条时,可以规定违约金来约束双方的行为。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没按期还钱的话,那就得额外付给对方一笔金额作为赔偿。这笔违约金的具体数目咱们俩先商量好,不过可别太贪心了,违约金高过你因为逾期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就不合适。要是违约金比实际损失低,那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能会根据情况帮你把违约金提高点;但是如果违约金太高了,他们也有可能会帮你降低一些。

在没有签订正式借款合同的背景条件下,贷款方有权利寻找通过其他途径来辅助证明借款行为的确切性和真实性的办法。具体而言,贷款方可以通过出示银行转账流水记录、历史通讯录音、手机短信或社交媒体的实时对话记录等电子文档,以及寻求知情人士的见证声明等方式,来进一步佐证自己所主张的借款真实存在的观点。

诉状必须严格遵循特定的法律规定,其中包含了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与理由。即便在个人借贷关系中并未签署书面的借据,但只要能提供其他确凿的证据来证实借款行为的真实性,例如银行转账记录、目击者的证词、录音或录像资料等等,便足以满足"具有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及相关事实、理由"这一法定要求。

借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1、借条具体应当写明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2、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利息的,应当在借条中写清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3、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借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1、借条具体应当写明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2、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利息的,应当在借条中写清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3、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