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
邵如阳律师,作为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超过8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是一位在刑事辩护、合同事务、知识产权及金融保险领域备受赞誉的专业律师。他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和管理学学士学位,持有中国执业律师资格证。邵律师精通日语和英语,并与日本东京的律所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使其在处理涉外商事、跨境知识产权保护等国际法律事务中具备独特优势,能够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国际水准的诉讼与非诉法律业务。 在执业前,邵律师曾就职于江苏省交通厅高速管理处多年,这段独特的经历赋予了他视野开阔、思维活跃的特质,能够从多维度分析法律问题,为客户制定创新性解决方案。同时,他逻辑严密、作风稳健的执业风格,确保了每起案件都经过细致梳理和严谨论证。从业以来,邵律师成功代理了上百起刑事案件,包括多起重大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和银行经济类诉讼案件,例如为某知名外企提供知识产权项目及侵权案的全程诉讼与非诉服务,帮助客户有效维护权益。此外,他常年代理国内千亿市值银行的金融纠纷案,保持高胜诉率,并常年为多家国有及各类民营企业提供合规审查与风险防控咨询,助力企业在复杂市场环境中稳健发展。 邵律师始终秉持“专业、激情、责任”的服务理念,以富有激情的态度投入每一件案件,不仅关注法律细节,更注重客户的实际需求。无论是企业客户面临的合规挑战,还是普通百姓的法律纠纷,他都能以专业严谨的分析和富有感染力的沟通,为客户赢得最佳结果。如果您正寻求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邵如阳律师将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您保驾护航。
咨询该律师
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是指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案外人故意破坏和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妨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行为人实施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应为而不为)两种情况,即并不只有作为的行为才能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如拒不到庭的不作为的行为也可以构成妨害民事诉讼。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要件是已经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妨害的行为已经造成了诉讼秩序混乱的后果、妨害的行为已经在诉讼的过程中发生了、行为人故意实施妨害的行为。

妨碍民事诉讼行为,比如没有正当的理由,但是拒绝到庭的当事人,或者是违反了法庭的规则,或者是伪造或毁灭了重要的证据等等行为,这种都是属于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都需要依法受到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规定包括: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等。

对个人可以处15日以下的拘留处罚。罚金方面对个人的处罚一般是10万元以下,对单位的处罚则是5万元到100万元之间。通常人民法院在对行为人采取拘留措施之后,需要在24小时之内尽快通知其家属。但如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或者通知不到的,则也要求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