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
陈宇星律师,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本人专注于民商事诉讼及非诉业务,擅长公司法律事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等,从业多年办理了大量诉讼案件,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具有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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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被拘留者会获得案底记录。然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在经过公安部门详细审查后、经由人民检察院核准执行逮捕、并且最后由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判定确属有罪的情况下,才存在着因刑事拘留 30 天而产生的案底记录。反之,如果是涉及到重大嫌疑人的案子,且经过拘留期间的深入调查,最终证明该嫌疑人并非罪犯,且其行为并不符合犯罪的规范要求,我们便应当撤销刑事案件的指控,同时为该人员开具释放证明。

若触犯“打架”罪名被拘留,无论这是属于刑事拘留或者是行政拘留的范畴,只要尚未达到判定罪行并接受相应刑法审判的地步,那么皆无法留下所谓的“案底”记录。值得一提的是,行政拘留实际上即是一类行政处罚措施。任何受到行政处罚的人员都将会形成相对应的处罚记录,而这类记录均由当地公安部门全权负责建立完整档案和信息库并妥善予以保管。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被依法执行逮捕措施后,涉及到的刑事拘留纪录将被确认为案底,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案底是不可被消除或抹去的。这一举措的宗旨在于,维护司法记录的完整性与公正性。然而,针对于未成年人群体所涉及到的犯罪经历,法律亦有特别规定,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这些犯罪记录可被封存,以确保不会对他们未来的生活及职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在涉案人员遭受刑事拘留之后,其是否能够获得撤案处理,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调查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订)第十五条之相关规定,若侦查机构经过深入调查后发现并无犯罪事实存在,或者犯罪行为情节极其轻微,不足以构成犯罪,那么便应依法撤销此案。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本身并不等同于案件必然会被撤销,这还需经过公安机关的全面调查以及检察院的严格审查。

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措施本身并不会对涉事人员造成任何形式的不良记录或档案,因为其仅仅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手段,而非最终的司法裁决结果。也就是说,仅当涉事人员经由法院判定为有罪之后,他们的相关信息才会被录入到公安机关的犯罪记录数据库中,从而形成所谓的“案底”。因此,若某起案件最终未能进入公诉程序或者被法院宣判无罪,那么涉事人员便无需担忧自己会留下任何负面的法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