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
王永强律师,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第十六届滕州市政协委员,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会员,华律网特别推荐枣庄地区优秀律师,滕州新闻综合广播法治热线节目(FM99.8)主播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在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事、公司业务等民、商类案件建树颇丰;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具有多年警务工作经验,在刑事辩护方面具有独到思路,成功办理过多起取保候审,判处无罪、缓刑的经典案件,获得委托人充分认可和满意。执业理念:勤勉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务实高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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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贷款认定标准包括:贷款申请人使用欺诈手段使银行误解,这是前提;银行放款非因误信欺诈行为,欺诈与贷款及经济损失无直接因果联系;若申请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则行为不具备严重社会危害性,不构成诈骗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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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他人信用卡并擅自使用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因为这是未经授权冒用他人身份的违法行为。如以信用卡诈骗手段非法获取财物且金额较大,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二至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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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发票会导致我国经济损失,一旦涉及税款总额超过1万元或骗取国家税收超过5000元,将构成刑事犯罪,基准刑期为6个月。每增加3000元税款或1500元被骗税款,刑期增加一个月。若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情节严重,同样可能受拘役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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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转移财产可能触犯刑法,但我国法律未设“非法转移财产罪”。这种行为通常归类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采取恶劣手段转移财产,如无偿转让、低价出售或转赠,以逃避执行法院判决,其行为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