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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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限制消费令的法定方式有两种:一是由被执行人提供充分且真实有效的担保,或申请执行人同意,人民法院可解除限制消费令;二是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根据规定第六条,以书面通知或公告方式,立即解除限制消费令。

要合法撤销限制高消费令,可采取以下措施:提供有价值的担保并征得法院和申请执行人同意;得到申请执行人的书面许可并向法院提交申请,附上谅解和同意书;当履行完判决义务后,向法院提出解除限制消费令的请求,并通知协助执行机构和公告解除相关措施。

失信被执行人解除限制后,应随之解除高消费限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或提供担保后,可向法院申请解除限制; 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也可申请解除。法院在有效期内可提前取消相关记录。被执行人遵守法律文书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也有助于解除高消费限制。

解除限制消费令的法定方式有两种:一是由被执行人提供充分且真实有效的担保,或申请执行人同意,人民法院可解除限制消费令;二是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根据规定第六条,以书面通知或公告方式,立即解除限制消费令。

我们将书面通知您关于“限制高消费令”的概念。在执行民事强制程序时,人民法院将对负有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如公民、法人、组织法定代表人等)发布此令,结合媒体曝光、社会监督及举报奖励等手段,限制其高消费,直至义务履行完毕。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