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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夫妻之间的婚前债权债务关系怎么处理

时间:2025.05.21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368人
律师解析:
夫妻之间婚前的债权债务关系一般属于个人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承担,但是如果夫妻其中一方所负的债务在婚后用于家庭日常支出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
共同债务一般指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基础上设定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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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律师

广东众燊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众燊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5年以上,办理过600宗以上的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属于资深律师,主要从事合同、公司、劳动、家事、刑事等经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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