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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合同成立和生效要件是什么

时间:2025.05.26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订立 阅读:1044人
律师解析:
物权合同成立的要件是:
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还未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
其他法定情形。
生效的要件有:
意思表示真实;
具有相应的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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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龙华律师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王龙华律师,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及合伙人,河南省律师协会会员。自2012年大学毕业,便开始办理法律相关实务,具有丰富的诉讼与非诉实践经验,并长期担任公司及政府部门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债权债务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合同纠纷、劳务纠纷、婚姻继承纠纷、刑事辩护等各类案件;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民生路交叉口永和国际广场A座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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