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证
遗嘱需要
当事人向住所地、
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并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
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
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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