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
林小雄律师简介 林小雄律师,现任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多领域案件实战经验,擅长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刑事领域,林律师深耕多年,经办或参与办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偷越国境罪、开设赌场罪、交通肇事罪、合同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强奸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盗窃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等多类重大、复杂刑事案件。凭借对刑事法律程序的精准把控和对案件细节的深入挖掘,他总能找准案件突破口,助力多起案件实现取保候审、不起诉或缓刑的有利结果,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 在民事领域,林律师同样经验丰富,成功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等多类型案件。他善于从复杂案情中梳理核心争议点,结合客户实际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诉讼或调解方案,在化解民事矛盾的同时,最大程度为客户降低时间与经济成本。 执业以来,林小雄律师始终秉承“从客户角度全盘考虑,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的服务理念,以专业的法律素养、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务实的服务风格,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与信赖,是个人及企业寻求法律帮助的可靠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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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之差异探讨在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之间存在着如下几方面的显著差异:首先,在定义层面,犯罪预备特指行为人为确立犯罪意图,为实施犯罪活动做准备,包括准备工具以及创造必要的条件等;然而,犯罪未遂则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但由于其自身意志之外的因素导致最终未能成功完成犯罪的情况。

犯罪预备是刑法规定的有关犯罪形态种类的专业名词,刑法中没有犯罪准备这个词汇。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行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特殊形态。犯罪准备是为了犯罪进行准备的行为。

区别: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完成,而犯罪中止是犯罪分子主动放弃或者是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些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犯罪预备阶段以后进入了实行的阶段并最终完成了犯罪,这时应作为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而不再单独对犯罪预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