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
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其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所有权归一方所有,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离婚后,该房屋因另一方所负的个人债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协议关于房产权属的约定能否阻却执行呢。也......
江西赣捷律师事务所
蔡明红律师毕业于福建农业大学,2008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至今,2012年在浙江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专业毕业(在职)。本科在校期间2008年以高分考取律师资格,现为江西赣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蔡明红律师具有丰厚的法学功底和实践经验,条理清晰、思维缜密,尤其擅长民商事诉讼。 2008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自执业至今,蔡律师办理了1200余件各类案件,其中民商事案件800余件(涵盖婚姻家庭、继承分配、劳动及工伤纠纷、侵权赔偿、交通事故索赔、债权债务、合同法律事务、房地产、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刑事案件150余件、参与其他的各类调解、商务谈判共计200余次、其他案件50余件。 数十年来,办理的案件1200余件,其中的典型案件约300余件,篇幅限制,难以一一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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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方式:婚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婚后购房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平均分配;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人需补偿另一方;父母为子女购房并明确表示赠予,视为独立赠予。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和房产具体情况,保护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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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农村自建房的离婚诉讼,法院可裁决。双方可先协商确定产权,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申请裁决。但需注意,农村自建房常存在所有权不完整情况。因此,法院可能不会直接判定所有权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使用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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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房归属需视情况而定:若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若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谁名下,均属共同财产。婚前购房情况复杂,需根据合同、出资和登记情况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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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后共同财产包括男方薪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等,女方即使成为家庭主妇,也享有共同财产的权益,家庭总收入并非完全归男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