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企业破产后
无限连带责任仍需要偿还。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
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也就是说,投资人要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
破产宣告后,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变价分配,企业的
法人资格并不立即消灭,只有法院终结
破产程序之后,管理人向破产人的原
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此时企业的法人资格才正式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三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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