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炬(宜宾)律师事务所
律师简介: “方舟济世事,斯船即是家;公心聚四海,明炬行天下”。四川明炬(宜宾)律师事务所系中国西部律师界“航母”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的宜宾分所。本所秉承“客户至上、团队合作、专业分工、追求卓越”的执业理念。彭强律师作为明炬律师的一员,在执业的过程中会将明炬的执业理念贯穿始终;从实习至执业已有5年,与其他律师合作累计办理200余件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当事人都比较满意。专业主攻方向:劳动争议、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执业感悟: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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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的刑事裁量依据行为后果和犯罪主体身份。一般判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若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刑期可延长至三年至七年。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包括各级人大常委会成员、土地管理与城市规划部门人员。

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既遂者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犯罪者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造成国家或集体利益严重损害(特别重大损失),则刑期提升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定罪判刑需基于罪责相适应原则及情节严重性。

国家公务人员滥用职权,违规征收、征用或占用土地,或贱卖国有用地,情节严重者可获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刑期将升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处罚规定,规定是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哪些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