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
债务人失踪不到三年的:
可以申请延长
诉讼时效,并在诉讼时效内提
起诉讼。
(二)债务人失踪三年以上的:
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
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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