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规定合同效力确认的诉讼时效是三年。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3、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4、但是,自权利......
有以下情形的,合伙合同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效。(二)虚假的意思表示签的合同无效。(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
1、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在依照其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 姓名:濮迅诺 ◆ 职务: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副主任、党委书记 ◆ 教育背景:2009年毕业于厦门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法学学士。 ◆ 专业资格:2009年通过司法考试 ◆ 职业经历:2010年3月至2011年7月,温州金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任企业顾问代理员 2012年6月至今,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 荣誉称号: 在温州律师行业及司法局内,曾于2016年、2018年、2020年多次荣获“温州市律师行业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以及被评为“2021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在律所所内,曾荣获“新人优秀奖”、“业务优秀奖”、“业务突出奖”等诸多业务荣誉,及2018年度荣获所内“先进党员”等荣誉。 ◆ 业务特长:擅长处理民商事经济合同纠纷、企业法务及破产、清算事务、劳资纠纷、刑事辩护等 ◆ 行业内任职:鹿城法院律师调解员、鹿城区政协法律服务团成员、温州市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对外交流委员会委员、温州市律师协会企业重整重组与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 ◆ 公益事务职务:鹿城区人民法院“法庭义工”海昌义工团团长、五马街道法律调解员、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暖心驿站首批法律顾问律师、妙果寺园区市场法律顾问律师。 ◆ 企业类业务情况:自2013年起,从事破产清算相关业务,陆续参与并经办案件近百起,诸如温州新恒利来合成革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温州汇浩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和解案、温州市米醴琼酒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以及中孝阀门有限公司、浙江美福食品有限公司、温州珠联实业有限公司、浙江省海运集团温州海运有限公司、温州市国企经济贸易总公司、浙江金盛担保有限公司、百力橡胶轮胎有限公司、浙江富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一系列破产清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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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之本质特性在于其深蕴缔约双方意志、体现为双方当事人间之法律行为、实为准民事行为、更直指民事法律事实领域等等。而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契约订立程序亦有着明确之法规规制,即要求各方当事人应当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进行自愿协商,以达成最终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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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使某种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则需要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行为人为实施该行为之主体应具备实质性的民事行为能力;其内心的意思表达应当是真诚且自由地,而非受到外界任何压力或诱导之下作出的;此种行为不应违反任何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强制性规范要求,也不能与社会公德和善良风俗相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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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合同无效导致的经济损失应由有过失的一方负责承担。若合同被判定为无效后,受损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并且此种赔偿标准需遵循过错责任原则,即如果判断合同无效系由于某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失误引起,则应当由该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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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委托书乃当事人依循法定程序而制定,则无需进行公证手续。然而,公证乃是对文件之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一种确认行为。尽管如此,只要文件系由当事人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即便未经公证,亦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