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无子女的证明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姓名,
户籍地,现居住。
于_年_月_日与
当事人结婚,属初婚,无子女。
办理
收养子女的手续所要提交的材料为:
1、夫妻双方的户口簿、
身份证、
结婚证;
2、单位证明、弃婴证明、寻亲公告;
3、夫妻双方的健康检查证明或不育症证明;
4、婚姻状况有变化的,应出具有关的
离婚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民典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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