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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子婚后卖掉再买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5.01.21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15人
律师解答:
看情况。
律师解析:
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形式转化,不影响该财产的性质。
婚后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购得的房屋,仅仅是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由货币形式转化为房屋。
因此,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在婚后购置的房屋,仍然属于购置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对方没有出资,则不能主张享有房屋的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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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富强律师

安徽瀛皖天静律师事务所

孙富强律师系安徽亳州涡阳专职律师。安徽省第十二届青联委员,首批亳州市法学法律专家库成员,亳州信访工作专家库成员,亳州市第四届青联委员,首批涡阳县法学法律专家库成员,亳州市律师协会民事、公益、青年专业委员会委员,涡阳县第一届青联委员,涡阳县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2022年度涡阳县优秀青年、涡阳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讲师组成员。参与编写了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新三板挂牌上市、资本运作实务及经典案例分析》。,秉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坚持依法、诚信执业,以深厚之学,细微之心,缜密之思,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的好评。代理了众多的合同纠纷、房地产业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案件,作了详尽的法律研究,养成深厚的法律专业素养。本人心忱法律,足之以安身,肩之以立命,自习法始,每忧才疏,时抚卷以学,释卷而思,执笔总结,不敢有所懈怠,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本人擅长经济合同纠纷、房地产业务、人身损害纠纷、婚姻家庭事务、刑事辩护等专业领域,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如蒙赏识,得尽绵力,则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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