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
信用卡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像日常购物、子女教育等,就算只有一方名下的
信用卡消费,也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偿还。
2.要是信用卡债务是一方用于个人不合理开支,比如赌博等,另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由使用方独自偿还。
3.对于信用卡债务性质有争议的,主张是
共同债务的一方要提供
证据证明用于家庭生活,否则难以认定为共同债务。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关系。在
婚姻存续期间,小朱以个人名义办理了信用卡并大量透支消费,累计欠款达数十万元。后来两人
感情破裂准备
离婚,小丽认为该信用卡债务是小朱个人消费产生的,不应由自己承担;而小朱则觉得这是在婚姻期间的
债务,小丽也有义务共同偿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断婚姻存续期间信用卡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关键在于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若小朱的信用卡消费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等夫妻共同事务,那么该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小丽有偿还义务。
2、若小朱的信用卡消费仅用于其个人的不合理消费,如赌博等,且小丽并不知情也未从中受益,那么该债务应认定为小朱的
个人债务,由小朱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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