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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嫁的东西是女方个人财产吗

时间:2025.07.31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437人
律师解析:
1.陪嫁财产归属需看情况。
若在结婚登记前给女方,一般视为女方个人财产,这类似婚前的赠予,只属于女方。
2.要是结婚登记后给女方,没明确说明只给女方,就可能算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婚后的很多财产是双方共有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许结婚时,小朱的父母准备了一套家电作为陪嫁。婚后两人感情出现问题,决定离婚。在分割财产时,小许认为陪嫁的家电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而小朱则坚持这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应参与分割,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陪嫁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予女方的,一般应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后给予,且没有明确只赠与女方,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若小朱父母明确表示该家电是给小朱个人的陪嫁,应属于小朱个人财产,小许无权分割。
2、若没有相关明确表示,在判断陪嫁财产性质时需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和证据。但从常理看,陪嫁通常是女方家庭对女方个人的一种赠与,若无特殊情况,倾向于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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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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