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夫妻一方负债,是否能
拍卖房子得分情况考虑。
2.若
债务是
夫妻共同债务,
债权人可
起诉夫妻二人,
胜诉后执行阶段能申请拍卖共同房产偿债。
即便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也能执行,但会给另一方留份额。
3.若为
个人债务,法院只能执行负债方财产份额。
对共同房产会先
析产确定份额再拍卖,也可能整体拍卖后执行负债方的拍卖款,保障非负债方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共有一套房产登记在小朱名下。小朱对外负有债务,债权人小胡起诉要求偿债。小胡认为不管是
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都应拍卖该套房屋。而小丽主张若为小朱个人债务,不应拍卖全部房屋。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小胡起诉夫妻双方胜诉后,在执行阶段可申请拍卖此套
夫妻共同房产偿债。即便房产仅登记在小朱名下,也不影响执行,但会为小丽保留相应份额。
2、若该债务为小朱个人债务,法院仅能执行小朱在房产中的
个人财产份额。对于这套夫妻共同房产,会先进行析产,确定小朱的份额后再拍卖该部分份额,以保障小丽的合法权益。实践中,也可能整体拍
卖房屋,执行小朱应得的拍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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