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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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咱们国家的《刑法》里面的第一百三十三条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二条,要是有人喝醉了酒还开着车,结果不小心撞死了人,然后就逃跑的话,那他很可能就要因为这件事情坐牢。说白了,就是这个人做了啥破坏交通规则的事儿,引发了这么大个事故,还造成了死伤,那他就得承担交通肇事罪的责。

大家都知道,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要是有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结果出了大事儿,害得别人丢了性命,那就得算作交通肇事罪。而且,如果这个人还在车祸发生以后逃跑的话,那就是“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根据法律规定,他得坐牢三年到七年不等。更严重的是,如果因为他的逃跑行为让受害者不幸去世了,那他就得接受更加严厉的惩罚,根据同样的条款,他可能会被判刑七年甚至更多年。

因醉酒驾驶且撞击防护栏后肇事逃逸的犯罪行为,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责令其缴纳罚款200余元到2000元不等,此外还将面临高达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处罚。若在该违法行为中涉及到醉酒驾驶这一严重情节,则将会被处以吊销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以及罚款金额为1000元至2000元的严肃惩处。

若因酒后驾车导致碰撞路障且肇事逃役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罚,处罚额度范围在二百元至二千元之间,同时可附加拘留十五天以内的刑事处分。另外,假如肇事者同时涉及到酒后驾驶这一加重情节,那么,他将面临被暂时吊销六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以及一千元至两千元的罚金。

电动车撞人后24小时之内离开是否可以称之为逃逸若电动车撞击行人后选择逃离现场,此举可被认定为逃逸行为。所谓“肇事逃逸”,即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追究而采取逃跑躲避的行为。对于未达到犯罪程度的逃逸者,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同时还可能面临十五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