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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不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

时间:2025.07.30 标签: 债权债务 欠款追讨 阅读:1293人
律师解析:
不通过法律途径也能追回欠款,以下是可行办法:
协商:
直接和欠款人交流,讲清自己的需求,商量好还款时间和方式,这种方法氛围好,能维护双方关系。
第三方调解:
找双方都信任的人,像共同的亲友从中协调,促使欠款人还钱。
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金钱或有价证券,符合条件的,可向基层法院申请。
若债务人没提异议,支付令生效,可让法院强制执行
若这些办法都不行,可考虑走法律诉讼

案情回顾:

小朱曾借款给小胡,约定还款期限已过,小胡却未按约还款。小朱想追回欠款,小胡认为目前资金紧张希望再宽限些时日,双方就还款时间产生争议。小朱先是直接与小胡协商,未达成一致;后找两人共同的朋友小许从中调解,仍无果;小朱又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小胡在规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程序终结。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胡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小朱有权利要求小胡偿还欠款。小朱先采用协商、第三方调解的方式,是在友好氛围下尝试解决问题,有助于维护双方关系,但未成功。
2、申请支付令是法定的追款途径,然而小胡提出书面异议导致支付令程序终结。在上述方法都行不通的情况下,小朱接下来可考虑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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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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