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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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且醉酒驾车者可能面临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可能性,然而实际情况仍需根据案件的详细情况以及嫌疑人本身的现状来进行推断与决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或检察院将会依据嫌疑人是否能够对社会造成严重威胁、是否会干扰诉讼程序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考量。若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例如并非累犯、不会逃避侦查、拥有稳定居所等,那么便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没有驾驶证还喝酒开车,出了事把人撞死了,这肯定是要坐牢的。你说说,这不是害人又害己嘛!无证驾驶和醉驾本来就很危险了,还出了人命,那肯定得严惩啊!具体会判多重,得看具体情况。

醉酒驾驶机动车无重大事故的情形能否适用缓刑醉驾案件中若符合如下条件,便可依法判决适用缓刑:所涉案情未酿成严重交通事故;被控告者具有真诚认错自新的行为表现;被指控者并无再度实施犯罪活动的潜在风险;经评估确认,对于被告人所在社区将不会产生任何显著不良影响;且最终判处的刑罚属拘役刑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列。

醉酒驾驶加无证驾驶机动车应该是被拘役,不是拘留。一般会判处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拘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醉驾并无证驾驶的。按照刑法第133条之规定,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至六个月以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暂扣驾驶证半年,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