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撤销
担保合同,得有法定
可撤销情形的
证据,不同情形证据如下:
1.重大误解:
提供表意人因误解作意思表示的证据,如合同沟通记录、背景资料,证明对重要事项认识有误。
2.
欺诈:
拿出欺诈方故意告知
虚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证据,像虚假文件、不实陈述聊天记录、
证人证言。
3.
胁迫:
提供胁迫行为证据,如威胁录音录像、现场证人证言。
4.显失公平:
证明订立合同时
权利义务不对等,一方危困或缺判断能力,可提供双方经济、市场行情等证据。
案情回顾:小朱为小胡的
债务提供
担保签订了担保合同。事后小朱想撤销该合同,称签订时存在重大误解,自己误把担保金额当成了小胡的借款金额,提供了双方关于合同内容的沟通记录作为证据。小胡则坚称不存在误解情况。同时,小朱又提出
签订合同时受到小胡欺诈,小胡故意隐瞒了自己的
财务危机,小朱拿出了小胡
虚假陈述财务状况的聊天记录。小胡反驳称聊天记录不能说明问题。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若要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担保合同,需提供能证明表意人因误解作出意思表示的证据,小朱提供的双方沟通记录可用于表明其对合同重要事项存在错误认识,若经审查属实,可作为撤销合同的依据之一。
2、若以欺诈为由撤销,应提供欺诈方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证据,小朱提供的虚假陈述聊天记录若能证明小胡存在
欺诈行为,也可支持
合同撤销诉求。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