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收集消费凭证
保留发票、收据、购物小票等票据,它们能显示消费时间、地点等信息。
线上消费的订单、支付记录等电子凭证,可截图或导出保存,同样能证明消费行为。
2.证明共同参与
一同消费的人可作
证人。
照片、视频等视听资料,像聚餐合影、游玩录像,若能显示参与人员和消费场景,也可作为
证据。
3.明确费用分担约定
及时保存费用分担的聊天记录、书面协议等,这些能证明双方对费用承担的约定,对确定各自承担份额很关键。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胡共同外出消费。事后,二人就费用分担产生争议。小朱称自己承担了大部分费用,要求小胡分担部分费用;小胡则认为自己也支付了一些费用,不应再承担。小朱为证明自己主张,仅提供了部分消费的购物小票;小胡未提供任何消费凭证,且双方均无明确的费用分担约定。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在共同
消费纠纷中,要证明消费事实需收集消费凭证。小朱提供的购物小票能证明部分消费行为发生,但不全面;小胡未提供消费凭证,难以证明其消费情况。
2、要证明共同参与消费,可通过
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本案中双方均未提供此类证据证明共同参与消费的情况。同时,明确费用分担约定很关键,而本案双方无相关聊天记录或书面协议,导致难以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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