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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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欢聚时,若你没有劝酒,朋友酒后驾车时你也劝阻了,那通常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要是你劝酒了,或者明知朋友要开车还不阻止,可能会有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若是因饮酒而引发事故,若非所有在场之人皆需负有责任,往往在以下几种情形下,我们才需要对其所涉及之责任加以承担:首先,当大多数共聚一席的酒友们已经清楚知晓对方患有疾病无法承受酒精带来的风险,同时仍然劝说其实施过量饮酒;其次,当被劝酒者明确表示不想继续饮用时,同桌之人却仍然强行逼迫对方持续饮酒;最后,尽管同桌的酒友们明明知道酒后驾驶属于违法行为,但却并未及时进行阻止或放任其醉酒驾驶从而导致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关于酒后意外死亡责任划分的法律解释在关于因聚餐饮酒导致人员伤亡的责任认定方面,通常情况下应当由实际引发人身伤害问题的饮酒当事人自行承受相关损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然而,若是在共同饮酒过程中出现了强迫他人饮酒、恶意怂恿他人过量饮酒、强行向他人灌注酒精等不当行为,或者没有能够确保其他饮酒者的生命安全得到足够保障,此时共同参与饮酒的当事人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面对共同饮酒中有人身亡的情况,其他同桌共饮者并非必然负有法律责任,而关键在于他们有无过失。具体来讲,假如参与饮酒者明晓过度饮酒将会对他人的躯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却未能有效地进行干预阻止,那么就可以视为这些参与者存在使其他同饮者酒精中毒的主观恶意。

酒驾电动自行车出事故,责任判定要看情况。要是骑车人违章,可能要担大责。开车的要是违法,也得负责。最后咋判,交管部门说了算,看现场、违章证据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