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情况下,欠款单上仅有欠款人签名是有效的。
签名代表其认可欠款事实,符合
合同成立的条件,还能作为
债权债务关系的直接
证据。
2.但有两种情况可能影响效力。
一是欠款人若称签名是受
欺诈、
胁迫,非真实意愿,需提供证据;
二是欠款单内容有重大歧义或
违法。
3.为加强证明力,可结合转账、聊天记录等形成证据链。
有有效欠款单和证据,
债权人维权更容易。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许借款并出具欠款单,仅小朱签名。后小许要求小朱还款,小朱却主张签名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称当时是被小许胁迫才签的欠款单,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许遂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纠纷。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欠款单仅欠款人签名是有效的,小朱的签名表明其对欠款事实的认可,符合
合同订立中
要约与承诺的形式要件,该签名也可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直接证据。
2、但小朱主张签名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称被胁迫,不过他需提供相应证据来证明这一情况。若小朱无法提供证据,其主张将难以被支持。同时,为增强欠款单的证明力,小许最好能结合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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